海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
发布日期:2023-06-25

2021年2月25日在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盐县人民法院院长  黄  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0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扛起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海盐样板的司法担当,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0255件,同比下降18.67%,办结10732件,结案率92.44%,同比上升2.02个百分点,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297.29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位于全省、全市前列。

一、发挥法治力量,全力服务保障“两手硬,两战赢”

疫情防控慎终如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在做好内部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落实联防联控,组建“天平使者”志愿服务队,参与各类抗疫志愿服务活动,全院干警连续2个月无休,为全县战疫贡献力量,其中4人获县级以上抗疫荣誉表彰。积极研判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向最高法院报送涉疫刑事犯罪有关定罪标准的建议,为上级法院出台相关规定提供有效参考。

执法办案勇出实招。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第一时间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指引,强化依法办案能力,妥善审理各类涉疫情案件,实现疫情期间公平正义不止步。其中,对利用防疫用品诈骗的韩某霞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创新转变办案方式,大力开展“非接触式”执行,在全国率先采用司法网拍直播看样,获最高法院全媒体点赞并在全国执行系统中推广,被省高院评为在线诉讼优秀案例,入选2020年度嘉兴法院十大最佳保障“两手硬”“两战赢”司法成果。

“六稳”“六保”服务精准。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走访企业102家,精准提供法律服务,累计助力396家企业复工复产。开通快速受理、审理、执行的 “绿色通道”,审慎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依法灵活采取执行方式,促成58件涉企执行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实际执行到位标的550万余元,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二、坚守底线思维,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盐

坚决守护国家人民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刑事审判职能,新收刑事案件348件,审结371件,判处被告人68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审结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案,涉案总额达15.6亿元,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审结全市首起洗钱案,28万元赃款依法返还受害人,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13件76人,涉案金额达8.95亿元,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审结职务犯罪6件6人,科级以上3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不敢腐”的强大震慑。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社会”衔接机制,呵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三年来,审结涉黑恶案件8件35人,其中2020年审结6件25人,审结率100%,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坚持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审结以陆一峰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案,对首要分子陆一峰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系全市首例法院在审理阶段与政法各部门加强协作,促使全案被告人认罪认罚。紧盯“黑财清底”,全力“打财断血”,运用“1元拍”,拍卖涉案财物,成交金额684万余元,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圆满收官。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一审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324件613人,占刑事结案数量的92.31%,同比增长46.71%。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共为28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同比增长96.58%。

三、聚焦“重要窗口”,司法护航“最精彩板块”的海盐样板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结涉企案件2117件,涉及标的金额9.03亿元,有力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审结破产案件24件,化解企业不良债权3.06亿元,盘活厂房2.45万平方米,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诉前金融纠纷199件,涉及金额8000余万元。加大民间借贷案件协同治理力度,民间借贷案件收案数在2019年同比下降40.6%的基础上,同比再下降35.3%,营造有序、畅通的融资环境,助力我县实现“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排名再进位。

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创新行政诉讼异地管辖和属地化解并举,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3件,审结149件(其中海盐69件,海宁80件)。建立健全府院联调机制,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促成66件涉强制拆除广告牌案件“一揽子”解决,获市领导批示肯定。审结行政非诉案件41件,除行政机关申请撤回5件外,全部裁定准予执行,切实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性。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八年保持100%。与县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布2020年行政审判白皮书,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力服务国家级创建工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48件,追究刑事责任7人,服务保障我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聚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教育功能,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执工作,弘扬真善美,引领良好社会风尚。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审结全市首例侮辱国旗案,维护国家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坚决拒绝“和稀泥”,审结妻子落水“救不救”、赡养老人“管不管”案件,让全社会充盈正气。用好法院判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2万余人在线观看案例新闻发布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坚持人民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

切实维护民生福祉。新收民事案件5417件,审结5644件。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160件,为32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734万元,营造有劳有得的公平就业环境。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15件,发出全市首份针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大力弘扬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309件,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审结涉房地产纠纷案件474件,以司法裁判规范房地产行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缓减免交诉讼费、发放司法救助金21.8万元,用心帮助困难群众,传递司法温情。

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新收执行案件4198件,执结4428件,累计执行到位金额6.93亿元。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推动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收案同比下降17.65%。增强执行强制力,运用司法网拍成交标的物121件,成交金额4.41亿元,实现税款上缴2142万余元。强化刑执对接,移送公安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9人次,判处被告人董某恒实刑七个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引入案外第三方租赁农场方式,妥善执结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案,司法护航“三农”,得到人民网转载报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纳入失信名单1409人,曝光失信5批次493人(含单位),采取司法拘留102人次,罚款481.5万元。推动出台征信修复管理办法,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旗帜鲜明惩戒失信、褒扬守信。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矛调中心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县矛调中心,强化诉调对接,引调纠纷1879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一窗受理、统一分流。持续完善“一强三调五定”机制,推动全县建立“10+9+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类型化纠纷化解,金融、家事纠纷诉前化解率均列全市第一,“一强三调五定”机制入选2020年度嘉兴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最佳创新案例。民商事、行政案件收案同比下降23.24%,诉前纠纷化解率61.25%,同比上升27.04个百分点,平安建设诉源治理专项考核中各项数据综合排名列全市第一。完善人民法庭法官联村制度,积极融入网格管理,就地化解民商事案件1548件,为当地群众送去便捷高效的解纷途径。

五、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完善员额法官遴选、退出的动态机制。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院庭长办结案件5084件,占员额法官结案总数的68.77%。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明晰法官权责清单72项和负面清单28项。落实“四类案件”监管,采用全流程智能监管模式,增强审判监督效能。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推行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全面推进智能化建设。深度应用移动微法院,实现立案、送达、调解、执行等全流程节点的运用,全年引入案件7563件,引入率99.42%。利用移动微法院审理一方当事人在美国、韩国、西班牙,以及新疆、台湾等地区的跨境跨域案件,开展远程视频审判、“云间法庭”870余次,“指尖诉讼”更加亲民高效。全面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刑事案件实现执行、逮捕、法律援助等协同率100%。上线“海盐法院执行一件事”平台,实现执行协作“一次不用跑”,累计完成线上查控1607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执行效率。

完善制度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完善内部组织和机构职能体系,引入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推动部分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促进职能优化。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61件,是2019年的4.4倍,全面激发司法效能。深化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审查、会商、移送、惩罚、宣传全闭环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案件的内部质量把控。对被告人沈某鹏等4人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充分维护司法权威。

六、全面从严治党治院,不断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引导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任务,开展支部执行力提升、党建主业融合、阵地建设提升三项行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提升素质强业务。加强专业培训,认真学习民法典,组织1557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1次。注重审判精英和业务骨干培养,抓好调研工作,参与全省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课题调研,4名法官入选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深化清理长期未结案,超6个月案件持续低位运行,超12个月案件近五年来首次实现清零,在省高院超长案件清理专项活动中位列全省第一。健全“三位一体”案件评查制度,全年评查案件826件,对问题案件落实整改,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规范司法转作风。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围绕“八查八看”,开展“八个一”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狠抓问题整改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派驻监督。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抓早抓小,常态化开展周巡查。落实“三个规定”,防止干预司法,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建立“助廉保安 互联共创”机制,成立家属助廉群,邀请家属代表参加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仪式,做到忠于宪法,筑牢廉政底线。

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法官履职评议,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办好人大信访转办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0余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6次,办理检察建议17件,审结抗诉案件51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842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9.76%。坚持廉政监督卡制度,向当事人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6700余张,促进法官廉洁履职。以公开树公信,不断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上网裁判文书5432份,直播庭审2542场,举办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活动10次。

各位代表,在2020年这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特殊之年里,县法院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创新实干,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31次,3个集体、1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省突出贡献法官”方照林等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重要窗口”和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新目标新定位,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新形势下法院服务大局的谋划力和创新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程度仍不足;三是干警履职的能力与肩负的职责尚存差距。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海盐建设“一带三城”、实现“十大梦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有进,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三个建设年”“全面创新年、团队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法院现代化建设,切实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海盐打造“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的海盐样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夯实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升全体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党建和业务融合,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有力保障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围绕海盐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打好“十大跃升战”,助力海盐蝶变跃升、跨越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聚焦全面融入首位战略,全面推广跨域一体化办案。充分发挥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作用,稳妥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奋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持续完善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助推平安海盐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责任,擦亮行政争议“府院联调”品牌,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强涉“三农”审执工作,助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真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民法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努力构建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常态长效机制,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以群众诉讼体验感、满意度为导向,全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强基导向,持续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积极助推镇(街道)矛调中心建设,为创新基层治理赋能。深入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落实纠纷解决“一件事”质效评估考核机制,努力让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法院最鲜明标识。

四是坚持整体智治,大力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杠杆,加快从“事”到“制”“治”“智”转变,持续赋能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融合运用各类数字化办案平台,实现各审判流程节点的人机共融、智审速判,努力打造信息时代互联网司法高地,以数字正义助推整体智治。坚持系统观念,运用数字方式推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各领域的司法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五是坚持自我革新,打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法院铁军。广泛培育和弘扬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七种能力”要求,着力提升干警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各项能力水平。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在约束和激励相互促进中激发干警的主动性和执行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质量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和司法作风。

聚力新阶段,奋进新征程。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海盐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为海盐迈好“十四五”开局第一步、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