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发布日期:2023-04-21

4月11日,在浙江省第42个“爱鸟周”来临之际,海盐法院与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澉浦镇人民政府(南北湖风景区)共同设立南北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健,海盐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超,海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爱民,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吴俊,澉浦镇人民政府(南北湖风景区)副镇长单邵伟,海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春荣参加揭牌仪式。

南北湖又称永安湖,是世界三大潮之一钱塘潮的起潮地,闻名四海的“钱塘大潮”便从这里泛起浪花。景区地处中国三大鸟类的主要迁徙线路,11种国家级重点保护鸟类在此繁衍生息。景区三面环山,一面临海,集山、海、湖于一体,拥有“日月并升”的东南第一奇景,是我国唯一融山、海、湖、村为一体的全景度假地。

“山有层次,水有曲折,海有奇景,比瘦西湖逸秀,比西子湖玲珑,能兼两者之长。”园林专家陈从周教授曾游乐南北湖,一句发自心底的感叹,为幽静的湖畔带来了几分雅致与人气。

而本次设立的南北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聚力生态共富,聚焦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融合乡镇、部门资源,多部门携手联动,推动形成具有海盐特色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实践样本。同时,基地内设海盐县生物多样性体验馆、南北湖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基地,兼具法治宣传教育、生态环保科普等多元功能。

该基地为行政执法与环境资源司法工作间的有效衔接提供了桥梁纽带作用,后续将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等方式,强化与环境资源部门的沟通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环境资源司法的良性互动。

我们将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运用恢复性司法举措,创新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机制,筑牢司法保护绿色屏障。”海盐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自带地理优势的南北湖景区,凭借着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吸引着不少观光客,也为南北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赋予了一定“生态流量密码”。

“这里将是我们开展多元宣传教育,强化司法裁判预防和教化功能的重要场所,”负责人表示,“结合生物多样性国际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我们将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让这个法治阵地成为海盐人民感受生物多样性之美的‘打卡地’,为构建‘春风卷地起,百鸟皆飘浮’的美丽生态海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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