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法院关于117名人民陪审员自动免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的117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到期,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3年12月29日自动免除。名单如下:

万沈祥、马罗兵、王凤、王凤勤、王亚琴、王旭、王玮、王忠辉、王建军、王艳、王健、王新华、尤建卫、公群、孔华丽、石雪凤、卢海峰、冯叶群、冯佳、朱玮、朱水林、朱全法、朱国良、朱建中、朱富华、任加佳、任建芬、江姚琴、汤燕凤、许赟霄、孙贤明、严维波、李红、李荣侠、李俊丽、杨小平、杨丹艳、杨扬、杨张明、杨林峰、杨国忠、肖勤芳、吴飞鹤、吴神祥、吴勇芳、吴媛媛、沈贤、沈金飞、沈建忠、沈海飞、沈辉、沈新祥、宋伟海、宋红丽、张宇昊、张国鹏、张梦婕、张婷、张慎、陆雪梅、陆晨旭、陈云峰、陈永根、陈宏、陈惠群、陈燕、邵晓文、林雁、林雯雯、郁伟忠、金潭、金艳骏、金菊娟、周社良、周阿囡、周林霞、周婷、周新华、周燕平、郑美兰、赵莫杰、赵海宏、胡欣、钟潘飞、俞汉彬、俞敏莉、施孙丹、洪菊英、祝燕芬、费晓敏、姚勤雅、袁昭玮、贾茹燕、钱玉林、钱博平、倪云锋、徐景、徐婷、徐燕群、殷一龙、高飞、郭峰、陶金伟、陶威、黄丽娟、黄敏华、黄琪娟、曹丹丹、盛永林、蒋晓芳、韩达明、韩燕萍、富达军、谢艳芳、蔡雪春、裴芸、缪伟东。

特此公告。


海盐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