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深化协作机制 海盐以服务之优解企业之忧
发布日期:2023-11-14

11月5日,《浙江日报》刊发《深化协作机制 化解商事纠纷 海盐以服务之优解企业之忧》,全文如下:

“没想到仅仅一个多月时间就收到1400多万元款项,真的太感谢法院了。”近日,嘉兴市海盐县某开发公司吴经理激动地说,法院工作人员很给力,对双方进行调解并提供指引,让企业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和温度。

近年来,海盐法院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法院+工商联”优化营商环境协作机制,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辖区企业司法新需求、新期待,上述案件就是一个有力回答。

去年4月,海盐县某开发公司委托拍卖公司将位于海盐县某厂区内的部分建筑物残值等进行公开拍卖。浙江某建设公司参与竞拍,并以6100万元竞得上述标的物。后受各类因素影响,该建设公司在支付部分拍卖款后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剩余款项1600余万元,也未将相关项目拆除、清场、腾退和交付。该开发公司将该建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按约支付剩余拍卖款、违约金,并完成项目交付。

“我们要以最优的服务、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解决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件主审法官王丽艳说,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海盐法院将该纠纷引调至海盐县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并发挥海盐县工商联的商会优势开展诉前调解。

起先,因金额差距较大和此前违约的发生,海盐县某开发公司对浙江某建设公司提出的分期付款方式表示不信任。法官和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调解,并利用海盐县工商联对属地企业较为熟悉等优势开展协调。在多方努力下,浙江某建设公司主动提出缩短付款周期,海盐县某开发公司最终同意了该方案。双方签下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这起标的超1600万元的拍卖合同纠纷,自当事人申请立案到拿到大部分调解款时间不到2个月。目前,浙江某建设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这起纠纷的高效化解不仅为原告企业的正常运转回笼了资金,还盘活了这块厂区的土地资源,为今后‘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打下良好基础。”海盐法院民二庭负责人曾怀东介绍。

去年,海盐法院会同县工商联建立“法院+工商联”优化营商环境协作机制,并推动成立商事调委会,通过成立企业上市服务联盟、开展“法商驿站”巡回助企活动、设立特设“共享法庭”等系列举措,深化“法院+工商联”诉调平台对接和司法合力延伸,妥善化解一批涉企纠纷,全力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从前端入手,强化风险预警功能,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反馈制度,工商联定期收集企业涉诉问题并制作问题清单,法院及时反馈办理情况、通报商事纠纷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提前预警和风险应对,推进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等高发性、类型性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另一方面,注重诉前过滤,凝聚多元解纷合力,法院积极对接商事调委会,落实法官“一对一”调解指导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专业调解力量,聘请企业家、行业代表等20余人组建特邀调解专家库,形成覆盖各行各业的司法服务网络,拓展多元解纷体系建设。

该机制落地以来,展现了强大的解纷效能,目前已化解商事纠纷60余件,商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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