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海盐法院“共享法庭”助力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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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推动执行工作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大格局,海盐法院将“共享法庭”作为执行重要平台,进一步拓展“共享法庭”应用场景,加强执前督促、调查、宣传等运用,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体系。 今年8月,西塘桥街道的杨某向海盐法院申请执行立案,要求张某归还借款3万余元。立案人员考虑到双方都是同社区的居民,案件金额又不大,于是分给了执前督促专员,开展执前督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自己好意思吗?” “金额也不大,想想办法了掉,被人叫‘老赖’很光荣吗,要为家人考虑考虑。” 8月16日,执前督促专员联系了张某所在社区的“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召集张某和杨某到“共享法庭”进行协商。执前督促专员告知张某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后果。最终,在执前督促专员和庭务主任的协调下,双方很快达成和解并履行部分还款义务,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 今年以来,海盐法院借助“共享法庭”庭务主任“人地两熟”的优势,发挥其在查人找物、督促履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完成执前督促40余次。 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井某归还借款11万元。法院多次对井某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井某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经过法院干警督促及批评教育,井某承诺每月向关某归还3000-5000元。法院干警通过“共享法庭”向关某的代理人反馈案件执行情况,代理人对还款方式表示认可,并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井某银行账户的冻结。 “共享法庭”在约谈当事人或代理人等方面的运用,特别是疫情期间,大大提升了执行干警与当事人的“见面率”,增强了约谈效果。 王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头部等受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其后将该事故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王某认为因交通事故纠纷对其生活造成急迫困难,故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为了解王某的真实家庭情况,执行法官通过“共享法庭”联系其所在村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后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差,已不能完全自理,主要由其亲戚接济和照顾,符合救助条件。 近日,救助委员会法官到王某所在村“共享法庭”为王某办理了司法救助相关手续,并已发放了救助款项。 此外,海盐法院还加强“共享法庭”在执行宣传方面的运用,在公共区域发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公告、典型案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宣传视频等,督促执行人主动履行,促进“诚信海盐”建设。 “‘共享法庭’的运用是将执行工作延伸至社会基层治理最末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良性互动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海盐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共享法庭+执行’工作机制,借助‘共享法庭’深入推进执源治理,更好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海盐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夏琰介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