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鱼”上空手套白狼,局破财空终入法网!
发布日期:2022-11-19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大家是不是在疯狂消费呢?一言不合买买买,已经成为当代青年的解压方式,但在网购时也提醒大家,务必擦亮双眼,谨防被骗。近日,海盐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网络购物诈骗案件,或许可以给大家敲响警钟。

事情发生在今年五月,市民小侯想买一辆二手电动车,于是就上“闲鱼”二手交易平台网购。“我看中了一辆后联系了客服,客服就让我加微信……”

加微信后,小侯与客服谈妥了电动车的价格为2600元。在支付了500元定金后,对方又以支付尾款后发车为由,让小侯支付了剩余款项2100元。而等他再去微信联系卖家时,意外地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了。发现自己被骗的小侯马上向公安报案。

而因想要购买二手电动车被骗的消费者并不止小侯一个人,公安机关根据陆续报案的线索侦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王某等人,并迅速将其抓捕归案。

归案后,王某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某今年21岁,一开始是在电动车行工作,工作过程中走上了歧途,“最开始的时候,我自己发布信息骗了别人200元定金,后来发现有利可图,就让自己的朋友也一起加入进来,分工合作赚大钱……”

王某某几人事先通谋,在“闲鱼”app上发布低于市场价的二手电动车虚假信息,并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假意与对方进行交易,要求对方支付定金、货款。根据调查发现,王某某等人多次实行诈骗行为,共诈骗钱款8000元。到案后,王某某等人向各被害人退还了全部赃款。

海盐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计价值人民币8000元,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王某某、王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分别从轻、从宽处罚。被害人相关损失均已追回,酌情对被告人王某某、王某分别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王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可适用缓刑。

最终,海盐法院依法均判处被告人王某某及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本案属于典型的网络购物型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二手车等物品转让信息,一旦消费者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 “缴纳尾款”等方式骗取钱财。因此,网上购物一定要到正规的购物平台,通过官方链接进行支付,任何要求微信或支付宝私下支付的都不要相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