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60余万条,男子被判刑 | ||
|
||
![]() |
||
刚买房,装修的电话就来轰炸,冒充淘宝客服的骗子对你的信息都门清,到底是谁泄露了信息? 近日,海盐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吴某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吴某某原本是卖保健品的,但生意不好,他就开始在网上找渠道。经过摸索,吴某某添加了各种帮忙发广告的QQ群,又多次在购物平台购买了个人信息。拿到几万条信息后,吴某就在QQ上雇人一一推销保健品。这期间,吴某意识到买卖个人数据可以挣钱。有了想法和渠道,吴某某就放弃了保健品生意,专心“发大财”。 注册了专门的软件,结识了一群出售数据的人,吴某某就开始了买卖个人信息的“营生”。这些信息有的来自是赌博网站、购物平台的个人信息,还有一些是学生家长信息、车主信息等,均被吴某某出售给了专门买卖个人信息的“组织”。 单打独斗了一段时间,取得了“组织”的信任,吴某某就加入了“组织”,开始专门收集、核实数据。收集到的数据,吴某某就通过电脑上传到在深圳的服务器。熟悉业务后,吴某某拿到了“组织”分配的“工作手机”,着手自己接单,抽取分红。 2021年3月,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网民连某在网上大肆售卖海盐等地学生家长的公民个人信息1万余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经研判,连某的数据系从福建吴某某处获得。2021年6月,吴某某经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2021年9月,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海盐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吴某某通过某软件,以贩卖为目的,采用在服务器上下载等手段非法获取包括姓名、通讯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共计60余万条。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60余万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