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又不影响企业生产
海盐法院善意执行获点赞
发布日期:2021-01-21

年关将至,海盐某服饰公司的19名员工们都焦急地等待着发工资。原来,公司生意不景气,老板还欠着他们两个月的工资。近日,海盐法院法官把这笔钱送到了他们手上。

2020年12月4日,海盐法院审理判决海盐某服饰公司在7日内支付19名工人工资共计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服饰公司未支付工人工资。12月29日,工人向海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盐法院执行局立即对服饰公司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对公司及老板陆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2021年1月5日,为了不影响服饰公司的生产经营,执行局干警书面查封了服饰公司的缝纫机等38台设备及汽车。

虽然查封了设备和汽车,但承办人初步估计查封财产价值不足以清偿案款,企业却可能因为设备的拍卖而无法运转甚至倒闭。为了工人能早日拿到工资,也为了企业考虑,执行干警从未放弃做陆某某的思想工作。执行干警跟陆某某讲明虽然是书面查封,但若限期内仍无法支付工人工资,将拍卖设备及车辆,他本人也可能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而被追究法律责任。在执行干警一次次地打电话、上门后,陆某某表示会积极筹钱,希望与工人协商。工人也表示理解老板今年生意不景气,愿意给老板一点时间筹钱,金额上也可作部分让步。

终于,在1月15日周五下班前,陆某某筹集了16万余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周末时间跑银行为工人们转账、开支票。1月18日,周一,海盐法院执行局局长冯峰、案件承办人田林佳为选择支票的工人们现场发放工资。一声声的“谢谢”,让这间劳动纠纷调解室里暖意浓浓。

“非常感谢法院让我保住了机器设备,来年还能继续开工,田警官跟我说了一句话‘办企业跟做人是一样的道理,没有诚信,以后谁跟你做生意,谁为你打工’我会一直记着。”企业老板陆某某感激地说。

“我们还联合县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联动化解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实施意见》,强化预防在先、化解靠前、立审执兼顾,推动欠薪纠纷的诉源治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海盐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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