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法院执行财产评估抽签公告(2020年第27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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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1楼105室举行执行财产评估网上摇号抽签活动。所属浙江省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到场监督(但不到场不影响摇号结果)。本次抽签将2件案件7标的通过摇号产生2家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评估标的物: (2020)浙0424执1223号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王宝珠、孟龙、韩天子寻衅滋事罪执行一案, 所涉被执行人王宝珠名下所有的牌号为浙FT660D的宝马车辆及扣押的手机;(2020)浙0424执1316号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董金魁等十一名被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一案, 所涉被执行人董金魁名下的六家公司的股权:(1)、贵州万泰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股权(认缴出资额520万);(2)、浙江东海蓝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股权(认缴出资额450万);(3)、义乌诚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2万元整股权;(4)深圳市正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万元整股权;(5)金华牛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金额12万元(占注册资本8%);(6)金华市正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64万元。登记在董金魁及其共有人名下的位于义乌市荷塘月色6幢3单元3301室的房产;手机、手表若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特通知上述案件相关的当事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届时到场。 2020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