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法院执行财产评估抽签公告(2020年第17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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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20年6月1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1楼105室举行执行财产评估网上摇号抽签活动。所属浙江省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到场监督(但不到场不影响摇号结果)。本次抽签将3件案件4标的通过摇号产生3家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评估标的物: (2017)浙0424执2730号申请执行人海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张武开设赌场罪纠纷一案, 所涉被执行人张武所有的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79号东方新城(东玺门)L1、L3栋1904及地下室-2328的房产;(2020)浙0424执570申请执行人海盐县造纸厂与被执行人海盐盛泰包装有限公司、顾建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所涉被执行人顾建华所有的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000弄158号102室、301室房产;(2020)浙0424执420申请执行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与被执行人网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所涉被执行人网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海盐县武原街道盐北路368号房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特通知上述案件相关的当事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届时到场。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