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精神,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妥善保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现就近期开庭等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原定于2月3日-2月10日期间的开庭、传唤等部分审判执行活动延期(见下表,未含前期承办人已通知到位延期的案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案号 | 案由 | 当事人 | (2020)浙0424民初408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冯某某;被告:邓某 | (2020)浙0424民初44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浙江歧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浙江盛世嘉紧固件有限公司 | (2020)浙0424民初441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嘉兴市中威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马某某 | (2020)浙0424民初1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李某某、被告:吕某某、章某某 | (2020)浙0424民初399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许某某;被告:鲁某 | (2020)浙0424民初433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朱某某;被告:刘某某、沈某某 | (2020)浙0424民初46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王某某;被告:郎某某 | (2020)浙0424民初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海盐县武原街道阳晨五金工具批发部;被告:上海东日建设有限公司 | (2020)浙0424民初57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龙某某;被告:谭某某 | (2O19)浙0424民初223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曹某某,海盐奥家美贸易有限公司,董某,蔡某某,张某 | (2020)浙0424执134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被执行人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0)浙0424执14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被执行人杭州诺王食品有限公司 | (2020)浙0424执158号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被执行人舒六荣 | (2020)浙0424执163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被执行人浙江创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0)浙0424执16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被执行人嘉兴道禾服饰有限公司、李竞一 | (2020)浙0424执17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被执行人蜀西(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20)浙0424执1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被执行人郭祉愿服装(上海)有限公司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如必须到我院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请自觉做好安全卫生防护,配合我院做好相关检查及防护工作。 四、疫情防控期间,海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部分案件采取相关措施受到影响、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海盐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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