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六保”专项执行】海盐法院强制腾退近千亩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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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命线,也是农业发展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大量土地撂荒将导致农业资源严重浪费。 海盐法院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于2020年10月15日,组织开展了“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强制腾退近千亩土地,县公证处全程公证,县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案情:2016年4月,海盐某农业公司与嘉兴某生态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1000余亩土地租赁给生态公司,协议明确约定以土地改良和发展生产为宗旨,土地不得转租他人以收取管理费,不准挖塘养殖,不准种植常年性作物。生态公司拿到土地使用权后,随即将土地转租给郑某某、王某某等人种植蔬菜、养殖鱼虾。农业公司发现生态公司违反约定转租、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又逾期交纳租金,与生态公司多次协商要求返还土地未果。2019年8月,农业公司向海盐法院起诉,要求生态公司及土地实际使用人郑某某、王某某交还土地。海盐法院支持了农业公司诉求,判决双方解除土地租赁协议,生态公司十五日内腾退并交还土地,郑某某、王某某承担共同腾退义务。 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能履行返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地查看土地现状时,执行干警看到近千亩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心急如焚。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告知土地使用者配合腾退,土地使用者以未拿到赔偿款为借口,拒绝腾退,于是海盐法院组织了此次强制腾退。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根据前期勘测结果,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对整个土地的界限进行了划定。一行人穿梭在齐人高的野草中,一一打下界碑。 在前期的沟通中,执行局局长冯峰得知王某某栽种的60余亩蔬菜未收获,虾塘的虾也未卖完。为尽量减少王某某的损失,冯峰多方沟通,决定暂时保留这100多亩土地,待当季收获后再腾退。当天,人大代表也现场查看了王某某的蔬菜地及虾塘。 “要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让自己有理变成了没理”“阻碍执行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双方坐下来好好商量”冯峰局长和代表们一再劝导王某某。王某某表示会配合执行,也感谢法院让他的蔬菜和虾能收获。 “强制执行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善意执行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人大代表对执行局善意执行的做法表示肯定。 中午12:00,干警们在车头上匆匆吃过午饭,又投入了另一案件的土地腾退工作。 傍晚4:00,两处的土地腾退工作顺利完成,近千亩土地被收回。下一步,海盐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