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 勇破坚冰 海盐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2018-08-20

“老赖”逃避执行可谓是花样百出,玩失踪、假离婚、转移财产……。面对“老赖”的种种手段,海盐法院干警使出“十八般武艺”,向“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发起了总攻。

2018年1至7月,海盐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135件,执结2803件,执行到位金额近2.7亿元。

 

执行无休奔波忙  错时执行抓“老赖”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上,海盐法院执行干警以院为家,用实际行动,坚决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2018年7月13日中午12:30,刚吃过午饭,大家都已打开空调,开启了“午休模式”,海盐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却整装待发,开启了他们的午间执行“无休模式”。海盐法院执行局针对夏季高温炎热,很多被执行人都不会出门的特点,充分利用午休时间进行执行,入户查找被执行人。

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虽然不是工作日,但海盐法院执行局干警都放弃休息,一大早来到执行局加班,整个执行局一派忙碌景象……

5月4日凌晨抓“老赖”、5月17日夜间集中执行……几乎每一天都有执行干警错时执行。

不管是烈日炎炎,还是狂风暴雨,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时时处处都留下海盐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劳,仗剑执法,废寝忘食的足迹和身影,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他们不懈追求的目标。

 

加大力度有重点 打出执行惩戒“组合拳”

 

“黑名单”“限高令”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2018年7月12日,赵某急着外出办事,却是买机票不成,买高铁票也不成,怒气冲冲地打电话去兴师问罪,却被告知被限制高消费了。

原来,赵某是玉环某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该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赵某自然被海盐法院列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得知这一情况后,赵某马上就电话联系了海盐法院承办法官,并在当天履行了还款义务。

近年来,海盐法院精准发力,常态化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使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乘飞机坐高铁等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合力保障胜诉权益,使当事人“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失信彩铃帮你识别“老赖”

“法官,把我的彩铃去掉吧,我今天带了部分现金来,我这几天也在联系卖羊了,这个月保证全部还掉”“这彩铃一响,大家都知道我的丑事了,家人还骂我丢人现眼”。

与法院玩了一阵子“躲猫猫”的被执行人施某突然带着现金跑到海盐法院,主动要求履行义务。

原来,海盐法院免费给施某定制了来电彩铃,“请注意,您拨打的用户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海盐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特此公告”。只要一打施某电话,就响起这个铃声,这让爱面子的施某坐不住了,于是,主动“现身”。

今年7月,海盐法院为失信被执行人设置了失信彩铃,通过手机通信提示音将“老赖”的失信行为公之于众,进一步挤压了“老赖”的生存空间,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打击拒执“快准狠”

2017年,海盐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海盐某电器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永康某电器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诉讼中保全查封的一台设备不见了,经调查,该设备已由被执行人股东刘某某私自出售。

2017年12月,海盐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成立,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对于这种非法处置查封财产、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海盐法院毫不手软,坚决予以打击。今年7月,海盐法院还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合力打击拒执犯罪的实施意见,形成合力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

 

强化执行联动 下好综合治理“一盘棋”

2016年以来,海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高度重视,县两办、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发文(《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全县各联动部门、各镇(街道)积极协助,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让我们来看一组数据:2016年以来,相关部门协助海盐法院控制被执行人551人;完成不动产查询7699次,查封房产877套、土地使用权877宗;银行存款查询6.5万次,冻结2.08亿……这都是执行联动的工作成果。

今年7月13日,在县综治委的召集下,全县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联动工作会议在海盐法院召开,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雄伟出席并对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和执行联动工作作出部署,“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格局进一步完善。8月1日,县综治委出台了《海盐县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实施办法》,为执行联动再添一把火。

 

有种执着叫永不放弃  终本案件“起死回生”

在法院有一类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终本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也叫终本案件。但终本案件不是说法院不再办理这个案子,法院还是会继续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立即恢复执行;或者申请人提供新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核查后属可供执行财产的,也会依条件进行恢复。今年1至7月,海盐法院执结的2803件案件中,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的就有389件。

2018年6月,远在四川的王某收到了来自海盐法院的执行款。原来,王某的父亲在海盐打工,2009年,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丧生,但因为两个肇事者无财产赔偿,后又下落不明,案件最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这八年里,海盐法院的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一直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两个肇事者的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6月,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肇事者傅某和李某银行账户都有存款,立即前往云南和四川当地银行,冻结了两人的账户。又经过一番周折,联系到了申请人王某,向他发放了执行款。

 

行百里者半九十,在攻坚决战阶段,海盐法院将以钉钉子的精神,披坚执锐、奋勇前进,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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