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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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047件(含旧存1346件),办结11561件,同比分别上升12.93%和13.27%,解决争议标的33.37亿元。法官人均结案289.75件,同比增加56.18件。主要办案指标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一、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海盐建设。共新收刑事案件447件,审结460件,同比分别下降27.55%和25.45%,判处被告人66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强奸、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261件,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寻衅滋事、赌博、涉黄涉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89件,净化社会风气。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件6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网络电信诈骗、深圳国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36万元,有力净化网络环境,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坚决惩治腐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327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判处非监禁刑、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促进和谐海盐建设。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6681件,审结6652件,同比分别上升9.2%和9.13%。审结买卖、承揽、保险、服务合同等合同纠纷1100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保障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案件27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侵权纠纷817件,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审结婚姻家庭、宅基地、相邻关系等案件1896件,增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6.51%。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海盐建设。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31件,审结35件,同比分别上升10.71%和59.09%。切实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化解行政案件15件,和解撤诉率41.7%。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达100%。审查环保、国土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1件,准予执行率为100%。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发布2014 -2016年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协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力加大执行力度,推动诚信海盐建设。以浙江法院提出的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强化统筹执行、铁腕执行、智慧执行、规范执行和创新执行。依托与公安、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等单位建立的“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到被执行人款项2.34亿元、房产807处、车辆436辆。借助公安协控机制,控制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237人。同时,加强信用惩戒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82人,限制高消费1378人,通过媒体、户外显示屏等曝光“老赖”4批90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罚款、拘留和判处刑罚295人次,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执行悬赏保险工作机制、执行款提存制度、团队执行模式,提升执行实效。大力加强执行宣传,通过法院自媒体、当地新闻媒体等平台,深度报道法院重大执行活动、典型案例,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2017年,共执结案件4123件,同比上升26.05%,执行到位金额4.32亿元。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能动发挥职能作用,保障重点工作推进。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增强服务大局的敏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处理涉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以及征地拆迁等案件,在全省法院率先探索行政协议及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兼顾城市化建设的公共利益与被拆迁人合法利益,依法保障县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工作举措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支持环保行政执法。2017年,共审结涉“三改一拆”、“五水共治”行政诉讼案件14件,审查并准予执行相关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0件。 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助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共受理破产案件8件,审结2件,淘汰落后产能,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推动腾笼换鸟,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完善涉国有土地司法处置工作机制,与县政府共同出台《关于企业不动产司法拍卖相关工作事项的联席会议纪要》,依法合理有效处置涉案土地房产17.7万平方米,助推海盐土地整治、产业集群发展等工作的开展。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推进涉银行不良资产的司法处置,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149件、民间借贷案件1581件,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聚焦十九大、乌镇峰会等维稳安保,强化涉诉信访案件的排查化解,畅通申诉信访渠道,立案审查申诉、再审案件2件。在未成年人审判中强化柔性司法,未成年人犯罪材料全部依法封存。通过上法制课、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向相关部门提出各类司法建议6件,均得到积极回应,促进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进一步优化。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通过推送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扩大宣传影响力,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大力推进三大机制,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贯彻“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诉讼服务理念,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诉讼服务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建设卓有成效。积极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提供导诉咨询、电子查档等诉讼服务,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速调速裁,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和好评。2017年,共登记立案11701件,其中网上立案3414件,跨域立案34件;速调速裁案件1870件,平均审理天数6.64天;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748件,同比上升10.77%。 倾力维护涉案民生,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继承、“三养”等案件467件。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370件。严惩恶意欠薪行为,依法追究5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积极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一体化建设,派员进驻调处中心,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现场予以司法确认,使纠纷处理高效、便捷、零成本。2017年,共办理司法确认138件。在调处中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93万元,努力为人民群众输送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全力推进司法公开,满足群众多元需求。依托“浙江法院公开网”、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开放、透明、动态、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2017年,通过12368短信平台共向当事人发送审判执行节点信息6.5万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000余份,网上直播庭审207场。坚持推进公开透明便捷的网络司法拍卖,涉案资产处置100%网拍,2017年成交金额2.7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10万元。 四、不断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推进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构建,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全省先行试点内设机构改革,探索扁平化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人岗相适。制定各类司法人员职责清单,探索与岗位相适应的绩效考核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办案规范化、常态化,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7年,院庭长结案数量占员额法官结案数的69.27%。在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院庭长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放权不放任,确保审判权严格依法行使。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冤假错案。认真贯彻司改要求,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庭前会议和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推进庭审实质化,充分发挥庭审对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的决定性作用。2017年,改变检察机关定性、纠正罪名3件,发现遗漏累犯、坦白、从犯等指控致法条适用错误4件,纠正指控的犯罪数额、数量等事实错误13件。加强人权司法保护,重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经济困难、无罪辩解或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9名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指定辩护率达100%。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司法保障水平。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建成集财产查控、执行协调指挥、执行监督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审理案件3586件,促进办案流程的提速增效。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视频庭审、宣判、证据交换等,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五、全面从严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意识形态阵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年”活动,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先进典型推选培树力度,形成学有榜样、干有标杆的局面,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政治过硬的法院队伍。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继续狠抓队伍司法作风建设,严明“浙江法院五条纪律”,抓好“三大窗口”的纪律作风督查,通过随时查、经常督、持续抓的方式,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实,挺纪在前,坚持违纪违法零容忍,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周)、警示教育等活动,绷紧廉洁弦。 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夯实司法为民基础。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对队伍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加强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通过青年干警导师制、挂职、窗口锻炼等形式,不断提升干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克服“本领恐慌”。创新干警培训机制,联合政法院校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培训,满足干警更新知识、扩展视野、开拓思维的需求。结合队伍建设实际,开展“心怀梦想 快乐工作”人文建设活动,切实关心关爱干警。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改进自身各项工作。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职、提升公信的有力保障。认真坚持专项报告制度,就民事执行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对重大案件庭审的监督评议,增强法院审理案件的透明度。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政协主席会议专题通报助推诚信体系建设情况。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5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2件。落实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举办公众开放日9次,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司法举措和成效。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干警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与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仍有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举措有待进一步推进,改革成效与人民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三是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立足自身、争取支持,努力加以改进。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县法院的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牢记公正司法的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接轨大上海、融入大湾区、推进大交通、聚力大发展、建设大花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学深做实,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有新成效 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持续深入抓好专题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找准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学习成效体现在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上。 二、干在实处,在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 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推动海盐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完善“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妥处涉重大项目建设纠纷,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形成更加有利于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和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强金融审判,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 三、司法为民,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上有新举措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出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完善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妥善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建立健全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让人民更有安全感、获得感。深入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服务领域的全覆盖,让人民群众诉讼办事更省心省力、便捷高效。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提升基层司法能力水平。 四、深化改革,在促进司法公信上有新突破 全面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保持司法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改革定力,狠抓改革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司法规律,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更好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信息化与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不忘初心,在打造勇立新时代潮头的司法排头兵上有新提升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真正把“四个意识”落实在行动上,努力当好红船精神的忠实守护者、坚定传承者和自觉践行者。坚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严格按照增强“八个本领”要求,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为高水平建设产业优质、环境优美、生活优雅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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