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
发布日期:2016-03-14
 

海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39在海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盐县人民法院院长  宋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诚履职,严格公正司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0096件,办结9844件,同比基本持平。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287.48件,超过全省平均69.97件。民事调撤率、民事、行政上诉率、执行标的清偿率等主要质效指标位于全省前列,审判执行工作综合考核列全市第一。先后获得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

一、抓好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新收刑事案件553件,审结544件,判处罪犯77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0人。积极参与平安海盐建设,审结故意伤害、强奸、两抢一盗、敲诈等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案件227件,审结涉黄赌毒、污染环境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犯罪案件90件,守护社会平安稳定。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4人。加大对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从宽,对224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罪等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判处非监禁刑。以审判为中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全面落实证据裁判规则,通知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思路,通过加强少年法庭文化建设、撰写法官寄语等形式,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规定;为103名无钱请律师、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三年以上辩护率94.17%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新收民商事案件6369件,审结6241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6.92亿元。其中调解结案3522件,调撤率69.21%,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76.71%,分别高于全省法院平均数的13%16%。审结房屋买卖、租赁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106件,审慎审理涉美林、天宁寺商游城等群体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025件,涉案标的额4.98亿元,进一步规范民间资本流通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促进社会和谐。依法适用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建立民商事案件当事人、证人当庭诚信承诺制度,强化公民诚信诉讼意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0件,审结10件。充分发挥司法对行政的监督职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决撤销行政行为1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2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正确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共审查涉违法占地、环境污染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0件,裁定准予执行56结合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向党委政府报送《关于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见》,为党政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宣讲新行政诉讼法10余场次。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注重延伸行政审判职能,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反映行政执法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全力实现胜诉权益。新收执行案件3095件,执结2981件,执行到位4.04亿元。整合执行资源,优化执行模式,充分运用全国法院总对总、网上点对点查控等技术手段,集中进行财产查控,促进执行效率的提升。强化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将1429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上传至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压缩其生存空间,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共曝光“老赖”1544人次、拘留153人次,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2人被依法判刑。完善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异地布控111人。全面推行司法网拍,共成交拍品165件,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800余万元,网拍率达100%

二、深化为民理念,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诉讼服务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率,实现单一窗口向综合性服务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推出创新便民诉讼服务二维码、电子档案查询、材料转接、简易案件速调速裁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1.5万人次,速调速裁结案569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7.52天。联合县司法局在中心内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当事人接受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涉案民生保护。关注涉及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执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劳动争议案件1350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美德,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1006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全年共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8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1.5万元。强化巡回审判工作,把庭审地点设在群众家门口,实现庭审与基层群众的零距离接触,扩大法制宣传的传播面和影响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完善院领导接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妥善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全年涉诉涉法信访总量继续保持全市法院最低。

深化司法公开机制。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打造阳光司法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开庭预告、网拍公告等信息,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认真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共向社会公布各类裁判文书4765篇次。选择典型案件利用户外显示屏、微博开展庭审直播9次,满足社会知情监督需求改变传统摇号方式,探索采用竞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使司法评估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组织公众开放日9次,邀请在校学生、社区干部等走进法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司法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助推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运用司法手段保障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重大决策顺利实施。通过发送法律建议、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前参与协调指导等形式,积极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参考。同时依法受理、妥善审理涉三四五案件,对12件涉三四五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裁定准予执行,2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司法保障。参与打好“百日维稳攻坚大会战”,全面加强纠纷化解、信访维稳、安全保卫、舆情应对等工作,努力为十八届五中全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等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的顺利举行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企业发展现状,强化企业风险排查和预警机制,及时将重要涉企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坚持涉诉困难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审慎把握财产保全尺度,妥善审结涉企案件2712件,涉案标的额13.24亿元。有效处置浙江展硕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丰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10余家“僵尸”企业,累计盘活资产3.86亿元,释放土地存量460亩,房屋面积数23.7万平方米与金融机构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金融案件审理执行情况,归纳问题,研判趋势,排摸金融运行存在风险,共商对策,全力维护区域金融秩序。

助力社会治理法治化。坚持依法纠错、依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治闹四管齐下,推动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加大信访案件终结力度,依法终结涉诉信访案件1件。梳理分析审判执行中反映的经济发展或社会治理有关问题,向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送司法建议7份,有效延伸司法职能。在全市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及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传递司法正能量,营造学法、信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推进改革试点,提高司法公信力

探索人员分类管理。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科学配比、分类管理,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做好首批入额法官的选任工作,建立业绩考核与书面考核相结合的选任机制,严格遴选程序,做到程序到位、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确认,首批入额法官26名,员额法官比例27.7%,其中35周岁以下的年轻法官占首批员额法官的19.2%。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建立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1(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的审判团队管理模式,推进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

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改革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明确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院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依法保障独任法官、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严格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范围、程序和要求,强化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落实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做到案件过问全程留痕、永久存储,严肃办案纪律。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研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为提升法官司法水平提供平台。

加大创新改革力度。全面推广民事裁判文书简化工作,在简易案件中适用“要素式”、“令状式”,撰写简式裁判文书1157份,辨法析理简明扼要,有效提升文书制作效率,同时方便当事人更全面地理解文书内容、接受裁判结果。加强信息技术在诉讼费、执行款管理工作中的融合运用,通过增设POS机、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缴费渠道,实行网上流转,使缴费退费流程更加便捷、高效。推进庭审记录改革,以录音录像代替传统庭审笔录,确保庭审记录过程客观真实,庭审活动高效进行。

五、坚持固本强基,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活动,采取专题辅导、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与部门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更新司法理念,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定力。注重精神文化融合,以法文化、廉政文化、干警文化建设为主线,进一步丰富庭务文化、警务文化,教育引导广大法官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职业追求。

重视队伍能力建设。科学组建审判团队,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讨制度,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着力提升青年法官庭审驾驭、准确裁判、化解矛盾、攻坚克难的能力,实现从单纯理论型人才走向综合实务型人才的转型。利用审委会、每周庭务例会的平台,强化对前沿法学理论、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学习,积极开展司法调研,不断优化一线法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共有18篇调研文章、学术论文、案例分析在省级、市级发表、获奖。

狠抓廉政作风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责任内容,让无形的责任可视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采取廉政约谈、廉政思想情况专题汇报、每周司法巡查等措施,抓好党纪国法和铁规禁令在本院、本部门的执行。以市中院司法巡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司法礼仪、庭审规范、服务态度为重点开展整改工作,不断改进司法作风。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撰写廉政家书、拍摄廉政微电影、举行廉政文艺汇演等方式,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六、主动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情况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汇报,并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法院庭审旁听、案件执行等活动109人次。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顺利完成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4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323件,陪审率97.35%

各位代表,县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但是,对照法治建设新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有的干警在思想理念、工作方式、司法能力上与新形势和新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个别案件审判效果不佳,个别裁判文书存在一定瑕疵,判后答疑还不够到位;三是少数干警工作不够细致、言行不够规范,司法作风仍需改进;四是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执行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与此同时,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必将会遇到更多困难和问题。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海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我们将继续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司法。实施好刑法修正案(九),强化证据裁判规则,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依法审理执行好涉民生等各类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排除不当干扰,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

二是全力推进司法改革。作为全省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我们将坚持党的领导,在改革中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勇于挑战,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重点完善院庭长权力清单,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法官业绩考核等配套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探索互联网+审判工作机制,尝试开展网上庭审和调解、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等工作,打造智慧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三是全力保障区域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我们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服务大局与严格司法有机统一,依法妥善审理好利益格局调整中引发的矛盾纠纷,为海盐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密切关注经济领域改革发展实际,发挥好司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守护绿水青山。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筑牢司法“护城河”,为G20峰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全力提高队伍素质。队伍建设是法院永恒的主题。我们将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弘扬红船精神,确保在司法改革背景下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完善法官队伍培养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法院将继续坚守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为建设法治海盐、平安海盐、三优海盐和我县十三五开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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