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立案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2015-03-16
1、        民事起诉状
2、        原被告身份证明,例如户口簿(户口簿上身份证号码必须为十八位)、身份证等。
3、        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材料,例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或其他足以证明夫妻关系成立的材料。涉及原被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出具的共同生活的证明
4、        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提交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财产的材料或线索,并开列财产清单。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由法院立案审查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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