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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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在困难中求创新,在压力中求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年来,我院围绕县委和县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变化的考验。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积极主动服务于县委提出的“抓基层、强基础,抓投入、调结构,抓统筹、推转型,抓民生、促和谐”工作要求,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141件,办结7168件(其中含旧存457件),结案率为94.34%。解决诉讼标的5.79亿元。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审结刑事案件378件,判处被告人689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49人。立足于社会治安形势及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犯罪,审结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1件,判处罪犯14人。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抢夺、重大盗窃等案件178件,判处罪犯332人。加大对涉赌、涉毒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涉赌、涉毒案件62件,判处罪犯153人,判处罚金总额750万元。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召开公判大会,对审结的嘉兴市首起“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四名主犯被依法分别判处9年至16年有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对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注重落实教育、改造方针,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依法判处非监禁刑134人。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完善少年审判工作制度,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34人。深入开展反腐斗争,审结贪污、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等案件14件,判处罪犯18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的均衡性。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采取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等多种方式,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013件,解决诉讼标的3.18亿元。其中,审结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753件,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家庭关系;审结交通、医疗、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510件,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司法救助、简化立案、提速审理、优先执行”工作原则,对群体性欠薪纠纷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查控财产措施,同时做好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全年共妥善处置群体性欠薪纠纷10起,涉及职工267名,无一起出现矛盾激化和涉诉信访。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协调利益、引导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定纷止争的作用,依法妥善处理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案件。在审理土地流转、分家析产、征地拆迁等涉及“两新”工程推进过程中产生的新类型案件,坚持有效化解矛盾与推动“两新”工程发展并重原则,不仅重视个案处理的正确,更注重服务大局及社会和谐稳定、诉讼的整体效益以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积极贯彻省高院《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主动开展司法应对,妥善审理中小企业涉诉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慎用诉讼保全措施,深入企业走访调查,多做工作,促成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持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创新。今年以来共审结涉中小企业案件930件,结案标的2.15亿元。 坚持维护、监督与支持并举,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1件。既依法纠正违法行政,又大力支持依法行政,充分彰显公平正义。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深入做双方当事人协调工作,在不违反法定原则和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使行政机关完善和纠正被诉行政行为,力促官民和解,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通过案外协调原告撤诉4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件,驳回起诉1件。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庭审观摩、走访调研等开展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积极配合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法制政府建设。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完善参与行政执法检查、法律培训、司法建议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产生。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共执结各类案件1623件,执结标的金额1.31亿元。实际执行率71.99%,执结标的清偿率62.4%。进一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开展重点案件集中清理活动,重点执行涉农民工工资、立案执行超过六个月以上案件等七类案件。坚持“内外兼修,以内为主”方针,注重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执行实施权和审查权分权运行制度,规范执行和解,穷尽执行措施。充分发挥海盐执行指挥中心快速反应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快速处理对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的举报,及时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提高执行效率。如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执行指挥中心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执行线索电话后与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密切配合,迅速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案件得以快速执结。加强审执兼顾,在立案、审判环节注重做好衔接,为生效裁判顺利执行打好基础。充分运用公开曝光、集中查询、集中搜查以及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高消费等执行新举措,提高执行质效。全年共查控车辆19辆,查控房产41套,通过公安、银行等系统查询案件信息835件次,涉及标的5630万元,拘留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62人。坚持柔性执法,对涉及企业发展、民生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案件,讲究执行方式方法,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妥善处理好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实现执行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生活困难亟需救助的10件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4万元。 围绕“平安世博”目标,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大力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不断完善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充分发挥“信访接待室”、“院领导接待日”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世博期间,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扎实做好环沪“护城河”安保维稳工作,对涉诉信访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制定预案,注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全力做好世博维稳工作。将审判责任与信访责任对接,完善渠道畅通、源头治理的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强化规范接访、判后答疑等措施,做到诉求合理解决到位、诉求无理教育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28人次,办理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7件。 二、坚持司法为民,注重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我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深化落实“八项司法”为载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丰富司法为民措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审判权力监管,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正确行使。 深化落实协同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建立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联系企业制度,调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以案件回访、企业债务风险提示、法制讲座等方式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提供法律服务。建立企业风险监测信息预警机制,通报在司法层面发现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针对审判活动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创新司法建议形式,首次与县检察院联合发出司法建议书,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高度重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大力推进司法民主建设,完成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体现了区域分布的均衡性,专业结构的合理性和群众参与的广泛性。陪审员履职环境逐步改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全年共参与审理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94件,参审率为98.3%,连续两年保持全省排名第一。积极参与回访帮教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治工作,对辖区内在册的250余名社区矫治对象进行回访考察,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利用送法进社区、进校园、媒体报道、上街普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办案社会效果。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丰富司法为民举措,推进便民诉讼机制创新。进一步简化司法救助程序,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加大对城市孤寡老人、孤儿、“低保人员”、“特困户”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一律免交诉讼费。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等案件一律缓交诉讼费。共为209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38万元。继续加强立案大厅接待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实行专人导诉制、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实行立案、收结诉讼费用、传递诉讼材料、导诉、接访、调解的“一站式”服务。案件当天立案率达99%。拓宽便民诉讼渠道,为老弱病残孕、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案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在法院系统首推阳光司法手册,将在立案前需了解的诉讼相关知识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图表形式标注整个诉讼流程,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诉讼指导。开通法院门户网站,设置开庭公告、法律文书上网查询等内容,方便当事人查询。 加强监督和管理,推进审判管理创新。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确保各工作环节衔接顺畅、运作高效。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有法定情形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认真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增强裁判的公信力。继续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65%的普通刑事案件实行简易审,91%的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在强化合议庭功能,发挥审判长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审判委员会和院、庭长对合议庭的管理、监督。审判委员会对疑难案件严格把关,院长、庭长通过担任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等加强对审判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案件质量与效率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督查、错案追究和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等制度,通过过程控制和责任追究,实现对审判质效的动态监控。审判质量呈现良好态势,一年来上诉、抗诉案件共177件,二审已结案135件,改判8件,二审改判率为5.93%,无发回重审案件,一审民事息诉率达98.14%。民事调撤率、月均存案量、结案均衡度等10项主要考核指标排名全省前十位。 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努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院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目标,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司法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和“红船先锋”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院共有10个集体和15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注重干警教育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以提高干警化解矛盾和司法为民技能为重点,通过召开案例分析讨论会、深入基层调研、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更新法律知识,提高司法实践经验。创新人才管理模式,采取由庭长与新录用人员“一对一”传帮带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年轻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落实队伍教育培训制度和规划,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加快法官职业化进程,选送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及其他综合技能培训,共计53次280人次。全院行政在编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54人,占干警总数的81.4%,硕士研究生8人,占干警总数的11.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坚持落实完善廉政预警制度、党风廉政责任承诺制度、廉政监督联络员制度、干警廉政档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考核制度等。召开预防“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廉政专题研讨会,提高干警廉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使廉洁司法成为全体干警的共同信念和自觉行动。狠抓“五个严禁”落实,严肃审判纪律,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公布群众举报邮箱、司法廉政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创新廉政文化创建形式,积极开展富有法院特点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工程系列活动,形成“读有文、观有景、崇尚廉洁、习惯廉洁”的廉政氛围。 四、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政治保证;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我院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主动地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开展法院院长定向联络省人大代表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限期办结,及时回复。主动邀请3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并以发函、走访和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每季编发《代表委员情况通报》,按期发送到县人大、县政协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院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审判综合用房迁建工程已顺利结顶。 一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能够取得新的进展,是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干警对复杂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不能很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二是有的干警司法能力不够强,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司法水平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三是法院管理面临新挑战,司法安全隐患加大以及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等问题,影响审判工作开展,法院自身安全保障管理亟待加强;四是案件数量始终保持高位运行,办案压力和难度加大,案多人少矛盾日趋凸现,干警心理压力大,身心健康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以及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积极应对,努力改进。 2011年,我院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服务我县“两创”战略,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依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能动作用,着眼于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确保社会矛盾化解水平有新提高;坚持协同司法,延伸审判,确保社会管理创新方法有新突破;坚持规范管理、制度建院,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有新跨越;以不断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服务服从于全县工作大局,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和谐、力求案结事了的办案指导思想,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在坚持依法自愿的原则下,优先考虑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创新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为载体,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细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强分权制约,力争在破解执行难上有新作为。 三、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消费等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更好地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依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继续简化诉讼程序、提升审判效能,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推进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四、扎实有效推进法院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改革创新,建立科学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监督制约,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积极开展向“司法公开示范院”学习活动,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健全完善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审判管理制度,构建责权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法院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法院管理机制,通过科学、规范和严格的管理,积极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 五、以司法廉洁为核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回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建设,把人民群众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弘扬先进典型,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实时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警将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为实现“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县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