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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案成功执结 当事人专程送锦旗
发布日期:2010-03-05

201034,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家属给海盐法院送来了锦旗,感谢法院执行法官顺利执结一度中止执行的案件。

200811月,李某诉范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范某应赔偿原告李某146402.92元。但范某一直没有给付。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查明,申请人李某因受伤而无法工作,全家仅靠其妻子打工维持,微薄的收入根本无法支付李某的医疗费。而被执行人范某也家境贫困,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中止执行。

海盐法院的执行法官在难啃的“骨头”面前,多次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范某在支付第一笔赔偿款30000元后表示已无履行能力,使本案再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以情感人,从双方家庭的困难谈起,情真意切的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如期付清了赔偿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截止今日,李某已拿到全部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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